乐安小区项目(三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0G211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安小区项目(三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2.7质量标准: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363,298,997.0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2.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1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拟派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证件无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注:项目经理(
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人员的社保,不是投标申请人缴纳或缴纳未满3个月的无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其他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4.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 /); 哈尔滨 网-建设工程( /); 哈尔滨 电子大屏幕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方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接受异议的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
2021年9月9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 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 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 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 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 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