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 项目2021年度聚乙烯(PE)燃气球阀采购招标公告
ZJTY10211291
2021年度聚乙烯(PE)燃气球阀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 ,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 2021年度聚乙烯(PE)燃气球阀采购项目。
1.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 所属企业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预计所需的聚乙烯(PE)燃气球阀采购(含运输、卸货)以及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服务。
1.3采购限额及采购期限:本项目的采购累计金额原则上以中标总价(合同总价)为限,采购货物的数量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会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有所调整。除招标人另有明确书面通知外,招标人不会超出中标总价采购或在本项目合同生效满15个月后继续下单采购。
1.4采购清单如下(清单中为预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招标量(只) |
1 |
单体标准球阀 |
De63 |
10 |
2 |
单放散球阀 |
De63 |
80 |
3 |
双放散球阀 |
De63 |
670 |
4 |
De90 |
660 |
|
5 |
De110 |
930 |
|
6 |
De160 |
1080 |
|
7 |
De200 |
680 |
|
8 |
De250 |
630 |
|
9 |
De315 |
400 |
注:
1.本清单为城燃公司所属企业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期间聚乙烯(PE)燃气球阀的预计需求量,实际采购中各规格型号的需求量可能会调整。
2.上述货物单价应包含了卖方为履行合同所需承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补偿,包括货物材料费、机械设备费、人工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税金(税率13%)、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费、风险费、检测费、利润等一切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上述货物单价以人民币计付,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因任何原因(国家税率政策调整除外)而作任何调整。
1.5供货招标人指定的供货地点并负责卸至地面(浙江省内)。
1.6供货周期:接到业主方书面供货通知后的7个日历天内将业主方所需货物送达至业主方指定地点并卸至地面(浙江省范围内)。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或进口产品的国内经销商;
2.1.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必须具有以下其中一种证书:
①发证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含>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聚乙烯阀门A级;
②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聚乙烯阀门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
2.1.3投标人为进口产品经销商的,必须是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商(须提供唯一授权证明文件,且该授权期限须涵盖整个合同履约期),且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进口压力管道元件应当符合中国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经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具有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资料。
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规格型号为De110及以上的PE100级聚乙烯(PE)燃气双放散球阀的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200万元。(须提供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复印页,或者提供销售发票的复印页,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2.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9月8日9:00至2021年9月14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9:30。
2、投标文件递交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并采用“不见面”方式在线开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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