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秀林景观提升工程(二期)-雄安水准原点
科普展陈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千年秀林景观提升工程(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千年秀林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16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千年秀林景观提升工程(二期)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04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千年秀林景观提升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16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千年秀林景观提升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建设
2.2 本项目建设规模:雄安水准原点是雄安城市高程控制网及沉降监测的起算点,集成建设分层标组及角反射器,为新区提供统一可靠高程控制和沉降监测起算基准,满足大规模开工建设、地面沉降以及精密工程监测的科学观测需要。雄安水准原点主题园将地面附属设施、地质和测绘科普展示与千年秀林景观融为一体,打造科普游览亮点。
2.3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止。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月8日,计划竣工交付日期2022年3月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展陈区域的所有基础装饰装修制作、墙面美工画面展板雕刻字制作、艺术沙盘模型制作、多媒体设备硬件采购安装集成、多媒体内容影片制作、中控系统制作及所有相关安装、调试等工作。最终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和招标期间所发招标文件包括的全部内容,以及投标答疑包括的全部内容为准。
2.5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有效的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展陈工程业绩。
(3)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 申请人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u.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v.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10.2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3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4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6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64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 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 10.7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8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雄安新区 服务平台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