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中烟工业 梅州卷烟厂仓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备案编号:2018-441402-59-03-837318)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广东中烟工业 梅州卷烟厂,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建设一栋原料周转库(丙类库房),占地1215平方米,长36米,宽36米,为四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5288平方米;建设一栋香精香料库(甲类库房),占地和建筑面积均为555平方米,长37米,宽15米;配套公用工程及室外工程。
2.2 招标范围:为梅州卷烟厂仓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具体如下:
2.2.1设计服务:
2.2.1.1设计服务为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现场服务,如设计交底、协助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问题、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
2.2.1.2工程设计文件包含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修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修改、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审核竣工图等。
2.2.2勘察服务:对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为施工图设计提供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 出具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包含查明场地内地层结构,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对地基的稳定性、适宜性及地层承载力作出评价等。
2.3建安工程总投资估算:2918.81万元。
2.4 建设 如遇项目较复杂或其它原因无法完成,经得招标人同意后,可与招标人另商定出图时间。
2.5.2勘察周期: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书面进场通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承接的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且勘察成果文件须实现数字化交付和实现有效的电子签章确认,并配合招标人将成果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上传成果文件应当采用pdf格式。中标人必须组织足够的勘察设备进场,满足工期要求。
2.6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终止。
3.招标控制价
3.1招标控制价:
3.1.1设计服务: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中的计费方法计算出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作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下浮0%。
3.1.2勘察服务:勘察综合单价不含税184.9元/米。
3.2 本招标项目预算价109万元(其中勘察7.84万元)。
3.3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设计费以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下浮率进行报价,要求投标下浮率(X)在0%≤X<100%范围内,否则投标无效。
(2)本项目勘察费以不含税价格进行报价,要求勘察服务不含税报价(Y)在0<Y≤184.9元/米范围内,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价格应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波动的风险,在项目服务期限内,中标下浮率、价格不得进行更改。
(4)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价格应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的一切费用,如法定假日和平时加班作业、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任何费用。
(5)本项目设计收费详细计算方式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报价要求及项目计价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4.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3近3年(2017年12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
4.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
4.5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6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0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行为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
4.7.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勘察资质,具体包括:
4.7.1设计资质:
4.7.1.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如投标人提供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于2019年12月30日之后(含2019年12月30日)到期的,视同符合本项资格要求);
4.7.1.2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7.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8.投标人委派的 4.9.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资质证书、 4.10.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未能及时为 4.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4.1至4.8款的要求外,应当同时满足: ①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②联合体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 ③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投标人拟任本 ⑤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支付。 4.12.本项目在中标后开展相关设计服务,对各投标人不支付设计补偿费。 4.13.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4.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15信誉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 □√本项目采取网上邀请登记:(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 网上邀请截止时间: 2021年 月 日(以招标公告中的《招投标时间安排表》为准)18:00时。 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登记, 6.1招标文件 6.2获取截至时间:2021 年 月 日 18:00 时(以招标公告中的《招投标时间安排表》为准)。 6.3凡有意向参加的投标人可 提示: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7.1投标文件递交(即上传)截止时间:2021 年 月 日 8:30 时(以招标公告中的《招投标时间安排表》为准)。 7.2投标文件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招标人将拒收。 8.1开标时间:2021 年 月 日 8:30 时(以招标公告中的《招投标时间安排表》为准)。 8.2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梅州市 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及参加开标会议,可 (如投标人对远程解密的成功率存在顾虑,亦可到开标现场采用现场解密方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5、网上邀请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时间
8、开标时间及方式
9、投标保证金
10、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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