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02/005-20359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外加剂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渝湘复线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渝湘复线(巴南至彭水段)高速公路土建三标段承建单位为中电建路桥集团 。该项目工程的范围和基本内容如下:
渝湘复线高速公路(巴南至彭水段)3标段项目起点位于K43+350大湾大桥节点,设置河图互通枢纽与南两高速进行衔接,终点于K64+176香树岭隧道,建设里程20.826公里,互通式立交2处。本标段主线桥隧比53.38%。项目设计速度每小时100公里,全线采取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按照双向六车道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33.5m。
其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重庆 承建了该标段的第三段项目工程(以下简称三分部),位于重庆市南川区鸣玉镇及峰岩乡境内,该项目起点位于大溪河特大桥起点,桩号K58+966,路线终点位于香树岭隧道(进洞2006m),桩号K64+176,线路全长5.210km。主要结构物有桥梁2座/1652.5m,路基2段/1551.5m,隧道1座/2006m,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座,钢筋砼拱涵1座,钢筋混凝土圆管涵6座(3改道路),综合桥隧比为70.2%。初步概算预估本标段合同总金额为8.82亿元。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重庆渝湘复线高速公路项目承建的施工范围(K58+966至K62+170)内所需的外加剂。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掺量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减水剂 | 聚羧酸高性能 | ≤1% | 943 | 吨 | 液态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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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3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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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36个月,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满足国标用于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6.2.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执行GB8076-2008(液体),主要技术指标有减水率(%)≥25,含气量(%)≤6.0,泌水率比(%)≤60,凝结时间差(min):-90~+120,抗压强度比(%)3d≥160,7d≥150,28d≥140,收缩率比28d(%)≤110。掺量应严格控制在胶凝材料用量的1.1%以内,含固量应不低于25%,其他性能要求符合GB8076-2008(液态)。
6.3.交货同时提供该批外加剂的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一式二份,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每批外加剂必须与质量检测报告一致。
6.4.其他: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7、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须具备聚羧酸减水剂产品年生产能力在10万吨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至2020年)由国家、省部级CM认证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减水剂、速凝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各1份。
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混凝土外加剂的供货业绩,在近2年(2019年至2020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数量500吨或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的等负面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