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本工程厂址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双河镇天明村,双河镇位于厂址以西约3km,厂址西南距江油市区规划边界直线距离约13km,距江油市区中心直线距离约20km。 干煤棚地坪施工标段,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耐火砖砌筑、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植筋、圈梁构造柱钢筋绑扎、模板支设、混凝土浇筑、脚手架搭拆、伸缩缝处理、水平垂直运输等各项施工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施工界限划分 本次招标为刮板堆取料机耐火砖施工标段。 本标段招标工作内容: (1)刮板堆取料机耐火砖砌筑:工作内容包括基底平整、钢筋植筋、耐火砖砌筑(不含采购)、圈梁(含压顶)、构造柱施工、脚手架搭设、物料水平及垂直运输及为完成工作所需的其他辅助性工作包括植筋、钢筋焊接连接等,包含伸缩缝处理。 (2)加气混凝土砌筑:工作内容包括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不含采购)、圈梁、构造柱施工、钢筋加工制作安装等,含伸缩缝处理。 (3)施工用电:我单位只提供引入施工临近区域的一级配电箱,二级及以下配电箱及接线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费执行总包单位计价标准,收费标准为0.9元/kW.h。 (4)施工用水:投标人由临近用水管井处接入,自行安装水表,每月按用水量计费,生活用水招标人提供完整供水系统,水费计费标准执行总包单位计价标准,收费标准为生产用水0.45元/吨,生活用水2.4元/吨。 (6)删除。 (7)完成 (3)负责区域内的文明施工及安全设施的制作、搭拆及维护;设施标准执行《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化图册》;招标人提供现场办公室一间和一定数量的生活区宿舍;负责材料机具临时堆放、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等工作;负责采取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噪音、废水、废物等处理措施,保持施工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施工区域内设备及材料标示牌、安全警示牌等的制作、悬挂等; (4)负责工程填报符合规定的施工记录和安全记录;负责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取样、送检及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检验、试验,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负责施工所需招标人提供材料的卸车、领用、现场运输和保管工作;负责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成品保护和工程范围内的缺陷消除工作;负责招标人提供的剩余材料的保管、回收和包装物的回收工作; (5)负责本施工范围的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质量资料编写、报验及竣工资料移交等全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填报符合规定的质量验收单及竣工资料的填报工作; (6)负责提供施工机械、器具及消耗性材料。 (7)投标人应接受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和承担相关费用。 (8)负责向招标人提供进场机械、车辆的报验合格等相关文件。 (9)各标段之间的接口位置除另有说明外按区域划分;接口工作均由后施工者完成。先施工的需增加隔离措施,确保不影响试运的情况下便于后施工标段完成接口。结算工程量根据实际施工工程量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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