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即黔江卷烟厂2021-2023年度物流用具及配件采购项目已由重庆中烟工业 黔江卷烟厂批准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内容:黔江卷烟厂生产设备用物流用具及配件采购,项目投资:三年约210万元;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配件供货,以招标人在采购周期内实施采购时的需求为准,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文件第五章)。 2.3供货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供货地点:重庆中烟工业 黔江卷烟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报名时仍在禁入截止时间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其报名将被拒绝。 3.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1.4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