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1+X”物联网开发培训基地(二期)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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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9日 22:1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14.22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教学专用仪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5)小型、微型企业。(6)监狱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8)信用记录查询使用,根据厦门市财政局2020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明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描述: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明细:关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描述: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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