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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兴隆路(精忠路-高铁)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日期:2020-11-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汤阴县兴隆路(精忠路-高铁)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

汤阴县兴隆路(精忠路-高铁)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TY2020GC097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

2.5建设规模:道路红线宽度24米,项目主要为行车道、人行道及路缘石的拆除重建,包含行车道48526.71㎡、标线2894.72㎡等内容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至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近一个月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5投标承诺:(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3)投标人目前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6信用查询: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投标单位进行“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进行存档(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拟派项目经理因特殊原因情况,在施工合同存续期间项目经理变更需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未提供,一律按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处理,并附项目经理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2)根据汤办【2017】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中标后需接受县纪委和县发改委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廉政风险提醒谈话,并签订重大项目廉政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一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单位可根据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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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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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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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ay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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