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太平镇
项目规模:60MW风电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广东清远清新林泉60MW风电项目
标段名称:植被复绿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清新林泉风电场的植被恢复施工,包括20个风机平台及平台周边边坡、约37.5km风电场道路(含进升压站道路)超宽部分(道路5m以外部分)、上下边坡以及场内运输调头平台、设备堆放场、场内加工场地等部位的植被恢复施工。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
计划总工期为346天,具体入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有2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植被恢复施工项目或类似项目(如植树造林、园林绿化施工、高速公路护坡绿化工程等)的已完工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1)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合同金额和工期内容的校签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
(2)已完工证明文件(未提供完工证明的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于投标人。如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须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
4.安全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其他要求:无。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2020年11月10日- 2020年11月17日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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