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北 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人民政府龙岭示范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NB2020-NK-G008)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岭示范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不限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NB2020-NK-G008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9 元
最高限价:1.89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康采招2020B000393039 | 龙岭示范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 1 | 项 | 1.89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9、在开标之日前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投标单位和单位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自然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3.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4.招标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限制国外投标人;具体详见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不接受多缴,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人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6.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暂以估算总投资额为基数,按中标费率计算合同价,甲方向乙方支付该价款的10%;
(2)建设期间,随工程进度按月支付,以发包人当月确认的承包人完成的产值为基数,按中标费率计算咨询服务费,甲方按进度向乙方支付该价款的80%;
(3)工程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完成10日内,乙方核算应支付的余款、造价控制节资奖励或扣罚金额,向甲方发送付款申请,一次性付清(自乙方发出付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有权对余款提出异议,如未在此时间内提出,则视为同意付款申请并履行付款准备流程)。
乙方在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核工作中,如发生工程造价核减额,则可另按核减额1%的比例增加咨询服务收费;竣工结算审核只计取核减收费,如乙方在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中,发生工程造价核减,则可另按核减额1%的比例增加造价咨询服务费。
若项目工程的工期延误超出6个月,甲方就乙方所提供的工程监理服务予以补偿,补偿不计入本项目应支付的咨询服务费,且与咨询服务费单独计算,在各月付款日同时支付。每个自然月的补偿金额按整月计算,不足一个自然月的补偿金额采用插值法计算。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各自开具发票,款项付至各自账户或统一付至一方投标人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7.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0.8%收取。
8.新冠肺炎防控:详见公告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G008电子化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