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二期)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殷都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二期)已由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殷发改审批【2020】1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债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
2.3计划工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4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同时具有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总监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应在本企业注册,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项目总监不能同时在跨省辖市的项目上任职,其他情形执行(豫建[2012]35号)第十七条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