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2020-2021年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ZJTY10201086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 (委托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1)在2020年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全线115座桥梁进行定期检查(含永久观测点控制性观测);2021年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7座特大桥梁进行定期检查(含永久观测点控制性观测)。提交的成果包括:1.单桥检测报告;2.检测总报告;3.桥梁基本状况卡片 ;4.桥梁定期检查病害原始记录。 (2)项目的实施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4)检测周期要求: 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桥梁检测和观测工作,并提供初始报告(送审稿);初始报告(送审稿)经评审后1个月内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最终报告; (5)后续服务:主要是对桥梁病害提供建议处理方案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拥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桥梁检测(必须含特大桥检测内容)项目。 以上业绩必须提供合同、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或该项目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二)拟派人员 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至少独立负责并完成过1个桥梁检测项目业绩,并应具有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部桥梁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派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2、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部桥梁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业绩需提供合同、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或该项目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至2020年8月19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3日10:30。
2、投标文件递交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并采用“不见面”方式在线开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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