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天悦投资 对天悦和苑二期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天悦和苑二期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TXCG-F202005210053
采购标段预算:9920000元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9920000元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2.1包括天悦和苑二期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项目所需31台电梯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设备安装与系统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免费保修维护等。具体设备参数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施工图纸。
2.2交货及安装、调试期:接到委托方通知后4个月内分两批交货至指定现场(含进口件到场所需的时间),具备安装条件后30天内安装、调试、试车运行,经验收合格并移交项目单位使用。
2.3交货
2.4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投标人承诺的设备质保期超过此期限的,以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整机进口产品投标(进口部件附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为乘客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杂物电梯可以委托其他电梯制造商生产安装维修。
3.2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曳引式客梯A级、无机房客梯A级、消防电梯A级)。
(2)投标人必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包含安装改造维修曳引驱动电梯A级资质)或提供电梯原厂原品牌制造商安装承诺书。
(3)餐梯的电梯制造商必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杂物电梯C级资质。
3.3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1)电梯制造商必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包含曳引式客梯A级、无机房客梯A级、消防电梯A级)。
(2)投标人须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包含安装、修理曳引驱动电梯A级资质)或提供电梯原厂原品牌制造商安装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电梯制造商供应商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供应商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供应商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3)餐梯的电梯制造商必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杂物电梯C级资质。
3.4同一投标人只允许持一个品牌产品参与所有电梯的投标(餐梯除外),否则做废标处理。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
九、投标保证金: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20000元。
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长沙 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98360元,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如有需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邀请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政府采购网或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4、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
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长沙 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