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棉湖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PPP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
二、 、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 投标人应是本项目主要设备(“提升泵设备”或“格栅类设备”或“闸、阀设备”或“电气、自控设备”)的应标产品制造商之一; 3.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不超过2家本项目主要设备应标产品制造商组成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十三、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 , 020-87564039。
十四、其他: 1、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及 2、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站发布的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