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本级 委托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对 ZJKXNX-CG-2020013、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五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WZ)000381
2、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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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五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教学专用仪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373612.5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373612.5 |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投标单位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供应商选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内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中国 》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第 23 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8〕17 号)、第 21 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8〕19 号)为准。 1.2为了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 6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 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欢迎小微企业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同时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原件; 4、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 、中国 ;宁夏回族自治区 ; (www.nxggzyjy.org)
13、公告期限: 2020年06月11日 至 2020年06月18日
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