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一中1号教学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一中1号教学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卫发改发[2020]130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内容:对1号教学办公楼进行外墙保温(含窗户更换)、重做屋面防水、更换屋面排水管和墙面粉刷。详情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须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注:本项目为电子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 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 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宁公资交[2020]3号)以及《中卫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见面开标方式”解密方式流程为: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网址: /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操作流程见宁夏 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代理公司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注意:系统必须使用IE浏览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请提前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检查及配置,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用错CA锁、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4.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各项评审资料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4.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织开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
中卫市 (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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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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