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2020年盐池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盐审服管发【2020】111号、盐审服管发【2020】18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5个标段;
一标段K0+000-K0+385:市政建筑工程、雨水工程、路灯土建、路灯安装、收集水系统、电力排管-土建、电力排管-安装;
二标段K0+385-K0+770:市政建筑工程、雨水工程、路灯土建、路灯安装、收集水系统;
三标段K0+770-K1+180:市政建筑工程、路灯土建、路灯安装、雨水工程、收集水系统;
四标段K1+180-K1+592.76:市政建筑工程、雨水工程、路灯土建、路灯安装、收集水系统;
五标段:天然气工程-土建、天然气工程-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中一标段、二标段、五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四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
3.3 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不允许参与投标。
3.4 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6 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0年05月22日至2020年06月0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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