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FJTC20112025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新华印刷 办公楼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业主为福建新华印刷 ,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福建新华印刷 办公楼二次装饰装修面积3280㎡,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395万元。 2.4招标范围:福建新华印刷 办公楼二次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设备安装等。具体包括①设计: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规划方案、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内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消防、电气的设计,招标人明确另行分包的除外)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②施工:福建新华印刷 办公楼墙面、地面、天棚装饰及安装二次装饰装修;③采购:工程所需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2.5工期:1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5工程质量: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由不得超过2个单位,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办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9.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