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工程结算审核(二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内,交通距离包头市中心约30公里,占地面积约250公顷。公司2007年开始现场施工,2010年5月28日全部建成,当年8月打通全流程,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产出合格产品。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世界首套工业化的以煤为原料生产聚烯烃塑料的大型煤化工企业,公司由煤气化、净化、甲醇合成、硫回收、MTO、烯烃分离、混合碳四、PE、PP以及自备热电站、公用工程等装置(单元)组成。
2.2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范围:
(1)负责公司委托的基建项目、技改项目、科研项目、检维修项目(包括:土建、安装、市政、园林、修缮、检维修等)工程结算的审核(第二次审),出具审核(二审)定案表,审减结算书。
(2)负责服务类项目合同费用审核,出具审核定案表。
(3)负责保运费用的审核,出具审核定案表。
(4)负责技改项目概算(预算)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书。
(5)负责提交所有工程结算审核(二审)和费用审核后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2.4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日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颁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2年(2017、2018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在石油、石化、煤化工企业承担工程造价咨询(含工程造价审计或工程结算审核)合同不少于3个。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设备和造价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02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0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