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城市支路打通(街区化)改造项目二期、建成公共空间精致化提升项目、城市街头公共空间改造项目、城市绿道系统建设项目(BTJY08GCGK2020149)已经由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2020】37、38、39、40号文,师发改投资(2020)280、281、282、283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河子城市支路打通(街区化)改造项目二期、建成公共空间精致化提升项目、城市街头公共空间改造项目、城市绿道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4215.13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2648.31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施工图(施工图预算)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施工图预算)审查。 2.2.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 2.2.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2.3项目建设工期: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到所有工程内容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止,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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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贰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必须明确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自治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 3.2.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设计负责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 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 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4月02日 10:00:00至2020年04月08日 20:30:00 2.领取 5.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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