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等13项消防器材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公告类别 |
招标公告 |
密 级 |
公开 |
有效截止时间 |
2020-3-24 |
项目预算 (万元) |
375.7888 |
受东部战区海军某部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 项目
二、 项目编号:TC190SE7A-01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预算 (万元) 1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等13项消防器材 套 9966 375.7888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验收并按指定地点交付。 交货 ★1、本项目不分包。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 基本要求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有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7. 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二) 独立性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 项目组织实施要求 1.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性质为研发或生产(以投标单位提供的装备发展部(原总装备部)核发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为准);尚未经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军队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 2.副本包含消防类器材或消防系统。 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消防行业强制认证要求并提供证明,无国家强制认证要求的产品须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测并提供证明; 4.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代理产品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产品所属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同时相关制造商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 发售时间 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4日(09:30—11:30,13:30—16:3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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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ntcitc.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