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供电系统开关柜类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 根据粤发改交通函【2016】1876号 、 粤建市函〔2016〕1429号 批准, 广东顺广轨道交通 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供电系统开关柜类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 >二、 、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2.1是拟投标货物110(126)kV GIS组合电器和36(35或40.5)kV GIS开关柜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上级母公司); >2.2是拟投标货物1500V直流开关柜(含轨电位装置)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拟投标货物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拟投标货物是指: 110(126)kV GIS组合电器、36(35或40.5)kV GIS开关柜、1500V直流开关柜(含轨电位装置)。 >4、投标人自2015年1 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项目(类似业绩指第2点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提供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投标登记时,投标人须已完成在 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资格审查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