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
一、招标条件
宁夏灵武发电 相关技改项目2、4号炉脱硝废旧催化剂无害化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灵武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826.6立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120/17-QT-6001 | 2、4号炉脱硝催化剂无害化处置 | 2号炉更换下的697.4立方米、4号炉更换下的1129.2立方米脱硝催化剂废旧催化剂无害化处置。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4号炉脱硝催化剂无害化处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方必须持有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累计处置量不小于1000立方米脱硝催化剂的无害化处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近二年 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 责任及以上的责任或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近一年 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责任或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12 08:30到2020-03-17 11: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3-12 08:30到2020-03-17 11: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