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发改产业备案〔2017〕26号”和“云发改产业函〔2019〕280号”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 其中制氧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制氧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制氧站工程EPC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 C5300000000420001084
2.3 项目建设
2.4 项目概况:
制氧站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本项目制氧流程采用全低压分子筛纯化、增压透平膨胀、规整填料上塔、下塔结构、全精馏无氢制氩、氧氮外压缩(采用中抽式氮压机)的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系统、空气过滤系统、原料空压机系统、空气预冷系统、分子筛纯化系统、增压膨胀机系统、分馏塔系统、仪控系统、供电系统(含高压变电所)、产品氧气、氮气压缩系统,产品氧气、氮气、氩气输送调节系统、产品液氧、液氮、液氩贮存汽化系统、调压系统以及与之配套的仪电控系统、行车以及合同界区范围内的总图运输和公用辅助工程等。工作范围包括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培训、试车及试车期间性能维护、消缺、性能考核、竣工结算、工程验收、工程交付(含交工技术文件)等工作,并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消防、节能、资产清册、工程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工作。
2.5 招标范围
本次EPC总承包招标范围为:红线以内的包含制氧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车及试运行、功能考核、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安全、消防、特种设备检验报批并取证;制氧工序智能化系统的运行、调试;缺陷修复、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等工作在内的交钥匙工程。
备注:具体的总承包范围及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5个日历天(2021年12月建成投产) 。
2.7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EPC)
2.8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级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可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3.2 资质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若为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
a.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b.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可从事压力管道GB类(GB1、GB2级)、GC类(GC1(1)(2)(3)级)、压力容器D1(第一类压力容器)、D2(第二类低、中压容器)。
施工资质要求:
a.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b.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可从事GB类(GB1、GB2级)、GC类(GC1(1)(2)(3)级)压力管道安装、D1(第一类压力容器)、D2(第二类低、中压容器)压力容器安装。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2019年度尚未完成审计的,则提供2016年-2018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公司,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3.4 企业业绩要求:
(1)若非联合体投标,则企业业绩要求为:近年内(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40000Nm3/h的制氧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体现项目规模等项目信息。
(2)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企业业绩要求为:①近年内(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40000Nm3/h的制氧站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②近年内(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40000Nm3/h的制氧站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体现项目规模等项目信息。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3.6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冶金或化工行业类相关专业)。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内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1项40000Nm3/h的制氧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职位(相当于或等同于项目负责人身份或职务)。
3.7 省外企业:
(1)设计企业需在“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上报企业的相关信息,提供省外入滇企业登记证书或登记证明材料。
(2)施工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网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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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