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2020-2022年度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公司员工正常上下班通勤车、运行通勤车以及其他临时性用车等提供服务。由荣成市区发车至宁津街道办事处公司所在厂区内,要求正常上下班通勤车法定工作日每天往返1次,运行通勤车每天往返3次。每个工作日暂按不少于12辆。
服务时间:暂定从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详见《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技术要求》。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合同并招标,按照中标价的63.5%:36.5分别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交通部门规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资格能力要求:营业范围包括车辆租赁相关业务。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车辆租赁业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03月04日9:00起至2020年03月11日17:00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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