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一热电厂2×125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3-300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一热电厂2×125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一热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2020年年底前,包头第一热电厂2×125兆瓦机组需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即SO2、NOx、烟尘分别小于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
建设
规模:2×125MW;
工期:包头第一热电厂2×125MW机组9号锅炉计划于2020年7月15日停炉,计划于2020年8月5日启炉,工期20天;10号锅炉计划于2020年7月15日停炉,计划于2020年8月20日启炉,工期35天。
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方式,2×125MW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和SNCR脱硝系统提效改造。包括通过对9号锅炉的燃烧调整、10号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使得锅炉机组原始NOx排放低于200mg/m3后通过两台锅炉SNCR脱硝系统提效改造达到目标要求。包含工艺设计、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的供货、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及人员培训等。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三台100MW及以上等级循环流化床锅炉本体改造合同业绩。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三台100MW及以上等级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SNCR脱硝系统改造合同业绩。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3月2日9:00起至2020年3月13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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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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