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震湖至平峰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吉县震湖至平峰公路工程已由
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
西审管(投资)发【202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
申请自治区专项资金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西吉县震湖至平峰公路工程
2.2 项目位置:西吉县震湖、平峰乡镇
2.3工程概况:计划改建西吉县震湖至平峰公路,路线全长22.14公里,涉及震湖、平峰乡(镇),由1条主线及1条支线组成,其中主线长18.01公里,起点顺接S60震湖互通连接线,路线大体呈自北向南偏东布设,途径震湖乡张撇村、平峰镇王庆村、焦湾村、权岔村,终点接西(吉)静(宁)公路K38+922(T型交叉);权岔支线长4.13公里,起点接主线K14+897.91处(T型交叉),路线自西向东偏北布设,终点位于权岔村,顺接权岔村道水泥路。
2.4技术标准: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震湖至平峰公路工程K0+000-K11+000;
Ⅱ标段:震湖至平峰公路工程K11+000-K18+010及权岔支线4.13公里。
2.6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
2.7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6月2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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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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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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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第一至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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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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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平均施工营业额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上一年度(2018年)的货币资金不少于400百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上一年度(2018年)流动比率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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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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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至2018年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实力。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或具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文件原件;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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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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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信用宁夏”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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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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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或以上等级且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总工: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或以上等级且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或具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文件原件;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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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应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0年
02月
11日至
2020年
02月
17日(截止于
2020年
02月
17日18时00分),登录 进行网上报名。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
2020年
02月
11日至
2020年
02月
17日(截止于
2020年
02月
17日18时00分),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 “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
03月
10日
09时
00分,地点为固原市 一楼(固原市原州区建业街固原市扶贫发展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一楼)。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如有延期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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