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 投标人所投标的注水泵橇和原油外输泵橇应为制造商(即泵的制造商及泵橇的成橇商)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新试制产品。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项目的注水泵橇(限2005 年1 月1 日之后签订的合同,BB3泵型、排量≥75 m3/h、扬程≥1200m)在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运行2年及以上(从调试验收报告签字日期或使用方出具的运行时间证明文件起计)的业绩。同时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台套原油外输泵橇(限2005 年1 月1 日之后签订的合同,BB3泵型、输送介质原油)在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运行2年及以上(从调试验收报告签字日期或使用方出具的运行时间证明文件起计)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是指:合同及调试验收报告或合同及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上述文件中如未包含设备的扬程、排量、所在设施的名称及使用方信息,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说明文件。 设备交货期提前奖励条款:设备每提前交货满1周奖励交货设备货值的2%,最高不超过已提前交货设备货值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