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乐平市
2.1.2 合同估算价: 270.000000万元
2.1.3 工期:60(日历天)
2.1.4 其他: 无
2.2 招标范围: 1台4.0MPa 400℃ 400 t/d垃圾焚烧机械炉排锅炉(含余热锅炉)的筑炉材料、保温材料供货、施工、烘炉工作。绝热面积统计表中保温、相应附件由卖方供货、施工(不含外护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冶金工程·冶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电力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业绩要求:企业须具备类似工程业绩,企业近5年承担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筑炉保温工程(炉排炉),且单台锅炉垃圾处理量不低于400 t/d。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施工合同、完工证明。以上材料缺一不可。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五年。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1月03日09时00分至2020年01月07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