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项目辐照工艺传输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0010200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因沃尔辐照东莞分公司需要,现需采购辐照工艺传输系统设备;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
1. 1.5Mev/80mA加速器4进4出双工位小线辐照传输系统,1套,详见技术规范书。
2. 2.0Mev加速器4进4出双工位中线辐照传输系统,1套,详见技术规范书。
3. 3.0Mev加速器中线2进2出+片材1进1出双束下传输系统,1+1=2套,详见技术规范书。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2020年 7月20日前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
无。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大于人民币110万元(含110万)。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2016~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 业绩要求:
近3年内(自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同类工程3个案例经验,能提供如:设备验收单或合同关键页。
5. 信誉要求:
(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人员要求
无
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1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1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0年01月02日 20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9日 17时30分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缴后不退。对重新招标项目,已在首次招标时缴过购买费用的无须重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