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自来水 经济开发区水厂二期工程,招标人为淮安自来水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成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经济开发区水厂一期工程现状规模为10万m³/d,二期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0万m3/d机械混合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10万m3/d后臭氧接触池、10万m3/d组合滤池、17000m3清水池、600m3排水池各一座。
2.2 建设
2.3 招标范围:淮安自来水 经济开发区水厂二期工程的设备和一期部分改造工程需增加的设备。
设备类型包括:普通手动阀门、电动阀门、气动阀门、水泵、环保设备、电气等设备的成套采购;组合滤池配水配气管、活性炭、石英砂及承托层、臭氧等材料设备的成套采购及安装。
工作内容包括:设备的工厂检验、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现场试验)、包装、保管、运输(含保险)、交货、工地开箱检验;参加设计联络会;对设备现场安装、试验、试运行提供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培训服务;参加试运行、验收等。
2.4 交货期
序号 |
设备类型 |
具备供货条件的时间 |
安装期限 |
备注 |
1 |
普通阀门 |
2020年4月1日前具备供货条件 |
/ |
投标人具备供货条件,在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7日内,将货物运至现场 |
2 |
电动阀门 |
2020年5月1日前具备供货条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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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气动阀门 |
2020年6月1日前具备供货条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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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泵 |
2020年5月15日前具备供货条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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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环保设备 |
2020年5月1日前具备供货条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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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合滤池配水配气系统 |
2020年5月1日前具备供货条件 |
设备进场后1个月内安装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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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活性炭 |
2020年5月1日前具备供货条件 |
设备进场后20天内安装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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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石英砂及承托层 |
2020年5月1日前具备供货条件 |
设备进场后1个月内安装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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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臭氧设备 |
2020年6月1日前具备供货条件 |
设备进场后1个月内安装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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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气设备 |
2020年5月1日前具备供货条件 |
/ |
2.5 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备生产或销售设备的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2月1日至今)内应具有已完成的10万m3/d(含)以上规模给水厂或5万m3/d(含)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的阀门、水泵、环保设备、配水配气管、电气设备、活性炭、石英砂、臭氧设备中不少于5个类别设备的供货业绩。
3.3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2019年12月19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开发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RMB¥1500.00),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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