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二期50MW风电项目场区配电施工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龙源晋中和顺二期(5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和顺二期风电场)35kV场内集电线路工程。和顺风电项目规划场地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东南部山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8.10923′~113°48.30773′,北纬37°9.82301′~37°21.74983′,场区面积约为230km2,规划总容量约为150MW,分期建设,本工程为和顺风电项目的二期工程。本期工程位于规划区域中部,距离和顺县县城直线距离约15km,场址布机区域海拔高程为1700m~2050m,拟建风电场区域部分为林地、灌木,其余为荒草,山腰与山顶区域部分植被较茂密。本期风电场安装17台单机容量为3000k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1MW。根据本工程风机分布情况,对17台风机进行了分组,每组对应一回35kV集电线路,共分为D、E、F回路共3组,每回各连接5、5、7台风机。各台风机所发电力汇流后通过直埋电缆线路敷设至升压站电缆沟处,然后沿电缆沟进入35kV配电室进线柜。本工程全部35kV电缆路径长度为:38.649km。直埋敷设35kV电缆总长度为:48.767k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电力电缆埋设(本项目除箱变、电力电缆本体为甲供以外,光缆(中天科技、宏图高科、通光)、光缆及附件、电缆终端及其附件(3M、伊顿库柏、吉林吉福、长缆电工)、电缆分支/对接箱(长缆电工、吉林吉福、华仪电气)及其他全部设备和材料均由承包商负责采购。承包商应保证所采购设备与材料是国内/国际知名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及本技术要求的优质产品并得到发包单位认可),包括风电场风机至配套箱变1kV电力电缆、35kV场内汇流电力电缆线路及敷设的土方开挖、铺沙、土方回填;路径标示桩及电缆沟盖板的制作、放置;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的敷设;电力电缆、设备标示牌制作及安装;电力电缆的二次搬运;电缆分支/对接箱的采购、基础制作、安装;电缆终端的采购、制作、安装等(电缆头由承包商委托电缆头厂家进行制作);电缆的交接试验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3 工期: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型:承装类、承试类、(承修类),等级四级及以上。
3.1.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1.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年,按合同签订时间统计)完成过三个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同类业绩指35KV及以上集电线路施工业绩。
3.1.5、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同类工程的项目经理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2月18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2月24日 00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