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市覃塘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楼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GGZC2019-J3-40208-DHJS)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审批计划(政府采购计划编号:194523)的备案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覃塘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楼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楼工程监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GGZC2019-J3-40208-DHJS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和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地点:贵港市覃塘区中山大道3号。
2.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旧楼面积约300平方米;在旧楼位置上新建一栋6层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楼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建筑占地面积486.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886.04平方米;建筑高度23.10米,框架结构,采用二星级绿色建筑。为本项目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3.竞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合同及图纸(含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质保期满全过程监理 (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施工阶段的监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概算投资额:建安费约712万元。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拾贰万陆仟柒佰元整(¥2267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拟服务于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人竞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注:竞标供应商如第一次报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竞标人则无需注册,可由潜在竞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2.注册时间: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19日止。
3.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竞标供应商注册成功后打印注册回执,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八、竞标保证金: 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帐户【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开户账号:9558832116000229100】。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供应商应于2019年 12月 20 日上午9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加,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参加。
十、谈判时间和地点:2019年 12月 20 日上午9时00分截标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另行通知。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并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5-4599368
地址:贵港市达开路与荷城路交汇处东南角锦泰尊品1幢第11层1单元1101号
2.采购单位: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5-4861500
地址:贵港市覃塘区中山大道3号
3.监督管理部门: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5-4721505
十三、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