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度计划终端油位一体机(招标编号:NZZ250428-3431-075635)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终端油位一体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年度计划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报警器\5G ZP1.0C | 200.000 | 件 |
2 | 报警器\5G ZE1.1 | 30.000 | 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原厂唯一授权书 (JSYT-202504-JD-C15-34-终端油位一体机)。 (2)投标人须逐一响应能够满足技术附件“江苏油田终端油位一体机技术规格书”中的标星项,可以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1)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标的物的性能参数要求。(2)按照江苏油田《物资供应中心不合格物资处理办法》处理验收不合格的物资。(3)如若中标,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并协助用户拆除现有的防盗设备。(4)如标的物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投标人应在2 小时内作出响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中标后应派有经验的工程师1-2 人到现场指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5)标的物提供原厂3 年免费质保,自系统终验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后终身免费提供技术支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