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通宾馆平房安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京通宾馆平房安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编号:gkbz2025040800053)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北京融通西直门宾馆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京通宾馆平房安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 京通宾馆平房安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140日历天 。
建设地点位于: 京通宾馆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
其他: 2.1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2 比质比价范围:改造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预估采购规模:人民币 309.24万 (含二类费的室内环境检测及治理1万元)元。
2.4成交人放弃成交签约、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
3.4 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质比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比质比价。【提供资格声明函】
3.6 供应商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资格声明函】。
3.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质比价。
3.9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3.9.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3.9.2、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B本。【提供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