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融通红楼宾馆 一体化蔬菜类、肉类、水果类、干副调料及客房小吃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和方法
1.1 招标 条件
重庆融通红楼宾馆 一体化蔬菜类肉类水果类干副调料及客房小吃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gkzb2025032800003) 已 具备招标 条件,经 重庆融通红楼宾馆 批准, 现 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 招标 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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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蔬菜类供应商采购 | 重庆融通红楼宾馆 一体化蔬菜类、肉类、水果类、干副调料及客房小吃供应商采购项目 | 1 | 项 |
一体化肉类供应商采购 | 重庆融通红楼宾馆 一体化蔬菜类、肉类、水果类、干副调料及客房小吃供应商采购项目 | 1 | 项 |
一体化水果类供应商采购 | 重庆融通红楼宾馆 一体化蔬菜类、肉类、水果类、干副调料及客房小吃供应商采购项目 | 1 | 项 |
一体化干副调料客房小吃供应商采购 | 重庆融通红楼宾馆 一体化蔬菜类、肉类、水果类、干副调料及客房小吃供应商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 每天早上8:00时以前将所需食材按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地点位于: 甲方指定地点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规定 。
其他: (1)本项目设最高总价限价:
包1:¥ 2,011,000.00(含增值税);
包2:¥ 2,880,200.00(含增值税);
包3:¥ 1,300,000.00(含增值税);
包4:¥ 3,153,800.00(含增值税);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高于最高限价总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此金额为根据服务需要预估的可能发生的费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并不能保证实际发生费用与此金额相符)。兼投不兼中,各投标人均可选择上述标段(包)中一个或多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包)。每个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
(2)服务要求:
①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②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③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 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满三年,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记录: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提供免缴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特殊资质要求:①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要求。
②被披露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及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4年3月至今),未被披露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被行政处罚或政府主管部门抽查并披露产品质量不合格),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②以招标公告日为准,近一年内在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SASAC供应商风险查询中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假冒中央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记录的。
③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④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⑤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1)被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