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化工罐区轻烃罐组、丙烯罐组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球形储罐 3000m3 12圈 20#+镀锌 水雾喷头ZSTWB 304(招标编号:NWZ250415-3603-073309)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球形储罐 3000m3 12圈 20#+镀锌 水雾喷头ZSTWB 304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茂名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化工罐区轻烃罐组、丙烯罐组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球形储罐 3000m3 12圈 20#+镀锌 水雾喷头ZSTWB 304 | 5.000 | 套 |
2 | 消防喷淋喷雾冷却装置\球形储罐 3000m3 12圈 20#+镀锌 水雾喷头ZSTWB 304 | 4.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近三年(2022-2024)每年利润总额均小于0的否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已证实应用的成熟产品。提供至少5套储罐喷淋灭火系统供货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20.1.1到2025.1.30之间。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技术附件、销售发票、用户使用证明等,须提供销售合同、买方、卖方签字的技术协议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页、相关技术附件等)和发票,合同扫描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发票的提供形式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1)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投标文件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范围出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均承诺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2)投标人须严格执行《茂名石化升级改造项目包设备、机组、静设备等设备分包商名单》。3)承诺本次投标文件均为正确真实的资料。4)完全响应招标人无损检测要求和供应商HSE现场管理制度要求。投标人须完全服从招标人项目现场安全、质量、环保、进度等施工管理要求。5)严格执行业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茂名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数字化交付规定(最新)》规定。 (2)投标人提供技术方案的供货状态、供货范围、性能及设备参数等需满足《请购文件》、《茂名石化转型升级项目统一规定》等招标技术要求,应严格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设备的设计、釆购、制造和供货。消防专用设备及器材应具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内容或无偏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