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梧州苍梧六堡三期20万千瓦风电储能一体化项目 |
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货物及服务采购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SZBGG2024060038号 |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2024年度第20批招标华润梧州苍梧六堡三期20万千瓦风电储能一体化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货物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模:175MW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3098524SZ0002P1 项目名称:华润梧州苍梧六堡三期20万千瓦风电储能一体化项目 标段名称: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货物及服务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资料(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提出仅限一种且能通过安全载荷计算的微观选址机位(采用招标人给出的机位坐标)推荐的机型定制化方案,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设备采购、运输及服务(箱变上置方案须包含箱变)。投标机型方案总容量175MW(超过按175MW计算),投标机型的单台风电机组的单位千瓦扫风面积不低于6.00m2/kW,如为混排方案,混排机型不超过2种机型,轮毂高度不低于125m,塔型为全钢式刚性塔架,叶尖最小离地距离不低于14 m(计算方法:轮毂中心高度-认证叶轮直径/2);叶尖离边坡最小距离不低于10m。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2024年09月20日 所有锚栓;2024年10月25日 第一批5套风机设备(含塔筒);2024年11月05日 第二批5套风机设备(含塔筒);2024年12月05日 第三批5套风机设备(含塔筒);2025年01月05日 第四批5套风机设备(含塔筒);2025年02月25日 第五批剩余风机设备(含塔筒)。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和要求:1.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拟投标机型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投标机型均需通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型式(产品)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证书全文)。2)投标机型应取得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符合性声明)(不带任何有效期且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全文),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风电机组)带电调试前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证书全文)和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的累计装机容量在200万千瓦或以上,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风能协会统计发布最新数据为准),具有良好的运行业绩。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 列入失信惩戒名单;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5)被中国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7.其他要求:无 备注: 三、 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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