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074) 一、 招标条件 白云岭风场44台风机变桨轴承主动式废油收集装置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44台MY2.0风机变桨轴承废油收集装置改造所需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含改造、安装、调试、培训服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7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白云岭风场44台风机变桨轴承主动式废油收集装置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风机主动式废油收集系统改造或供货业绩,且主动式废油收集装置总数量业绩不低于50套,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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