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脱硫改造设计
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088)
项目所在地区:根据实际工程地点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脱硫改造设计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根据实际工程地点
2.2 规 模: 300MW-1000MW机组脱硫系统改造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脱硫改造设计框架协议采购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根据实际工程地点
2.5 服 务 期: 单个订单项目服务天数预计40天。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上述项目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投标人承诺了解项目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委托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燃煤机组环保改造设计业绩或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3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