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云南 保山鱼和等项目10辆基建野外作业车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1-14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内,保山、禄丰、鹤庆等地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云南 保山鱼和等项目10辆基建野外作业车设备采购【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
2.2 采购内容:保山三期鱼和、秀岭、禄丰桃园、小松棵、南华罗文、吕合六个项目各1 辆,玉溪梭山、大栗坪2 两个项目各2 辆,共计10台越野车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运输、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质保等内容,车辆落户由投标人负责办理,招标人承担车辆落户费用。
2.3 交 货 期:招标方订车后15个工作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至少有1项越野车销售业绩。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