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发电 黄台电厂消石灰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2-239-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发电 黄台电厂消石灰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本次招标为山东省内的黄台电厂消石灰框架协议规模化采购招标。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发电 黄台电厂消石灰框架协议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
2.5 交 货 期: 合同有效期内分批供货,根据招标人需求,接到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供货。
2.6 招标范围:
标包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物料名称及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数量 | 备注 |
标段1 | 华能山东发电 黄台电厂消石灰框架协议采购 | 消石灰的质量要求 1、水溶液外观:无色 2、纯度:≥90% 3、颗粒度:≥100目 4、Mg2+:≤15 g/kg 5、SO42ˉ:≤10 g/kg 6、OHˉ:≥28.5g/kg | 约4000吨,结算数量以招标人过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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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项消石灰供货业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