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酒泉风电公司、华家岭风电公司各风电场及金昌光伏公司各光伏电站加装纵向加密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3-147)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定西市、酒泉市、金昌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甘肃公司酒泉风电公司、华家岭风电公司各风电场及金昌光伏公司各光伏电站加装纵向加密装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华能华家岭风力发电 、华能通渭风电 共有风电发电单元终端146个,为强化场站监控系统与就地采集终端之间的通信安全,提升就地终端的安全防护水平,落实终端防护措施,实现身份认证、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安全措施,防止单一发电单元业务传输不安全风险扩散到站控系统,进行微型纵向加密装置加装。主要范围:华家岭风电场千兆纵向加密装置1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50台、千兆网络交换机1台、微型纵向加密交换机50台、工业24V逆变电源模块50台。义岗风电场千兆纵向加密装置2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96台、千兆网络交换机2台、微型纵向加密交换机96台、工业24V逆变电源模块96台。上述范围内设备均需满足发电单元侧数据接入需求及站控层侧数据接入需求以及甘肃电网对微型纵向加密装置和交换机设备的技术要求。设备需进行接入设计、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试运行。满足国家电网调度中心安全要求和华能集团关于风力发电项目网络安全防护标准。
2.华能酒泉风电 、华能玉门风电 共有风电发电单元终端632个,为强化场站监控系统与就地采集终端之间的通信安全,提升就地终端的安全防护水平,落实终端防护措施,实现身份认证、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安全措施,防止单一发电单元业务传输不安全风险扩散到站控系统,进行微型纵向加密装置加装。主要范围:安北风电场千兆纵向加密装置3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200台、千兆网络交换机3台、微型纵向加密交换机200台、工业24V逆变电源模块200台。桥湾风电场其中桥湾第三风电场千兆纵向加密装置1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67台、千兆网络交换机1台、微型纵向加密交换机67台、工业24V逆变电源模块67台;桥湾第四风电场千兆纵向加密装置2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126台、千兆网络交换机2台、微型纵向加密交换机126台、工业24V逆变电源模块126台;桥湾第五风电场千兆纵向加密装置1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24台、千兆网络交换机1台、微型纵向加密交换机24台、工业24V逆变电源模块24台。安陆风电场千兆纵向加密装置1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59台、千兆网络交换机1台、微型纵向加密交换机59台、工业24V逆变电源模块59台,安陆光伏场原有16台微型纵向加密与1台千兆纵向加密装置接入管理中心。干河口风电场其中干北第二风电场千兆纵向加密装置2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133台、千兆网络交换机2台、微型纵向加密交换机133台、工业24V逆变电源模块;干北第四风电场千兆纵向加密装置1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23台、千兆网络交换机1台、微型纵向加密交换机23台、工业24V逆变电源模块23台。集控纵密管理中心装置1台、管理中心工作站1台、千兆网络交换机1台。上述范围内设备均需满足发电单元侧数据接入需求及站控层侧数据接入需求以及甘肃电网对微型纵向加密装置和交换机设备的技术要求。设备需进行接入设计、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试运行。满足国家电网调度中心安全要求和华能集团关于风力发电项目网络安全防护标准。
3.华能金昌光伏发电 、华能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 共有光伏发电单元终端216个,为强化场站监控系统与就地采集终端之间的通信安全,提升就地终端的安全防护水平,落实终端防护措施,实现身份认证、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安全措施,防止单一发电单元业务传输不安全风险扩散到站控系统,进行微型纵向加密装置加装。主要范围:华能金昌协合光伏电站千兆纵向加密装置1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50台、千兆网络交换机1台、微型纵向加密交换机50台、工业24V逆变电源模块50台。华能西坡光伏电站千兆纵向加密装置1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66台、千兆网络交换机1台、微型纵向加密交换机66台、工业24V逆变电源模块66台。华能新能源光伏电站千兆纵向加密装置1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50台、千兆网络交换机1台、微型纵向加密交换机50台、工业24V逆变电源模块50台。华能永昌协合光伏电站千兆纵向加密装置1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50台、千兆网络交换机1台、微型纵向加密交换机50台、工业24V逆变电源模块50台,华能金昌光伏发电 原有32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接入管理中心。
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中标后分别与对应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计划工期:
- 华能华家岭风力发电 、华能通渭风电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1月30日。
- 华能酒泉风电 、华能玉门风电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5月31日。
- 华能金昌光伏发电 、华能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及硬件交货,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现场施工、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027001认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4项新能源场站部署微型纵向加密装置类合同业绩,其中风电业绩风机总数量不少于50台,且至少具有1项光伏设备业绩,业绩证明为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2.3其他要求: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