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 罗溪光伏发电项目温圳变扩建项目用地报批等专题报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1-2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 罗溪光伏发电项目温圳变扩建项目用地报批等专题报告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罗溪光伏发电项目地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位于北纬 28°09′~28°46′,东经 116° 01′~116°33′,进贤地区水平面年平均太阳辐射量 1319.4(kWh/m2 .a),属我国第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域,该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适合开 展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 项目规划容量为 100.0132MWp,占用面积约 1878 亩。
根据《国网江西省电力 关于华能罗溪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函》,罗溪光伏发电项目从升压站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温圳变,线路长度约为6.35km,拟采用 1×LGJ-300 导线。项目需在温圳 220kV 变电站本期扩建 110kV 间隔 1 个,扩建间隔用地位于进贤县温圳镇,面积约2亩。
2.2招标范围:
2.2.1 完成温圳变扩建单独选址用地报批所需的所有报告: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查询报告、勘测定界报告、建设用地报批服务、农转用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取得相关市县回函,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取得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
2.2.2 完成华能罗溪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完工所需的所有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升压站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服务。
2.2.3 完成华能罗溪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所需的所有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
2.2.4 完成华能罗溪光伏发电项目投产所需的其他报告:
分类 | 名称 |
光伏区主体工程 |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 |
土地测绘报告 | |
地质勘察报告 |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
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 | |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 |
湿地占补平衡报告 | |
水土保持报告 | |
环评报告 | |
职业卫生三同时技术服务 | |
消纳报告 | |
项目接入系统报告 | |
项目电能质量分析报告 | |
用地选址报告 | |
林地使用可行性报告 | |
外送线路部分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 |
用地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 |
林地使用可行性报告 |
2.2.5 详见技术规范
2.5 上述项目均需分项列明完成时限,经招标人审核。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项目的初版报告,并根据外审意见进行修改定稿。各专题对工期有特别说明的,按特别说明执行。各专题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批复意见或向政府职能部门备案。
2.6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个单个项目3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相关可研报告编制业绩。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