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昌黎70MW光伏源网荷出一体化发电项目、青龙风电二期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2-195)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昌黎70MW光伏源网荷出一体化发电项目、青龙风电二期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青龙满族自治县与海港区交界。
2.2 服务期: 投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后,30天内完成两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2.3 招标范围: 包括编制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风电场和光伏发电场区域按照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收益测算等),负责风电场和光伏发电场现场踏勘、地质初勘、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及评审、项目可研报告及评审、项目申请报告及评审。获取风资源、光资源数据,收集风电场和光伏发电场区(含升压站和送出线路)资料,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华能昌黎70MW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发电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均包含项目源网荷储部分设计的编制。华能青龙风电场项目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均包含项目储能部分和项目送出线路部分设计的编制。
上述阶段范围包括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具体如下:
(1)发电工程包括:风电机组和塔筒、机组配套电气设备、机组变压器、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光伏组件及支架、汇流箱及逆变器设备、单元变压器、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基勘察及处理,风光资源评估及组件选型等;
(2)升压变电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站用电系统、储能装置、送出线路及电力电缆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
(3)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通信系统、风光功率预测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留远程控制接口及相关费用;
(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生产车辆、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5)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中央控制室(楼)、配电装置室、辅助生产建筑、办公及生活文化建筑、室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等;
(6)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桥涵、挡土墙、弃土场及道路的勘测、设计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7)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场地平整、施工围堰及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等;
(8)其他,包括:环保与水保工程、消防、节能评估、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控制、变电所场地平整及其他工程。
4. 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供应商中标后,需在二周内完成相关报告编制。待项目上
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华能昌黎70MW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发电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均包含项目源网荷储部分设计的编制。华能青龙风电场项目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均包含项目储能部分和项目送出线路部分设计的编制。中标人负责委托华能认可的相关审查单位出具正式投资机会研究报告评审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中标人负责投资机会研究报告评审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至取得集团投资决策意见过程中所有的会议费、会务费、专家费、评审费等。中标人必要时协助对概算进行微调,并出具评审意见。负责取得所有批复意见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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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不少于1份新能源项目50MW及以上风电可研或设计的相关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