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包头100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2-19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包头100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标段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光伏发电项目共计规划建设1000MW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建设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等,拟选取N型双面双玻太阳能电池组件。本期为一期100兆瓦,组件以固定倾角的方式安装于居民院落中,项目使用组串式逆变器,光伏组件倾角暂定为38度。详见招标文件。
2.2 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2.3 采购内容: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 务 期:本次招标规模为100兆瓦,拟分批进行华能集团内部投资决策、分批建设实施。项目分批次完成华能集团投资决策备案后,招标方分批次下发监理工作通知,总容量不超100兆瓦。本招标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在协议有效期终止日前已下发监理工作通知的项目有效,完工日期以实际完工日期为准,不受有效期影响。详见招标文件。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项目通过华能河北 投资决策并在集团公司备案完成,招标方向投标方发出正式通知后合同生效,否则本招标结果自动失效。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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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项50MW及以上光伏工程监理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