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一热电厂至九原工业园区工业供汽改造安装建筑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24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一热电厂至九原工业园区工业供汽改造安装建筑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一热电厂至九原工业园区工业供汽改造项目EPC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70天完工。
2.6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包头第一热电厂位于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背锅窑村南,包头市南绕城公路东约300m处,乌拉山哈德门沟沟口下游。厂址距包头市城区直线距离约10km,北距110国道0.3km,南距包兰铁路3km。厂址占地为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厂址内地形平坦开阔,自然标高在1038~1050m之间,场地北高南低,自然坡度在1%左右。现有1、2号两台30万千瓦空冷发电机组,分别于2007年12月26日、2008年10月18日投产。
为适应包一电厂周边九原工业园区内企业工业用热的需要,包一电厂对两台300MW机组进行工业供汽改造,工业供汽汽源为机组热再热蒸汽,工业供汽需求为80~200t/h,改造后每台机组均具备200t/h的供汽能力,两台机组互为备用,蒸汽冷凝水回收再用。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部分材料供货。建筑工程范围包括:工艺管道支架、设备基础、钢构管架、水泥支墩布置施工;主厂房内局部结构梁的加固及埋件施工;流量测量装置小间的彩钢板房施工,蒸汽直埋管道的开挖回填,相关构建筑物的拆除及恢复工作等。安装工程范围包括:工业供汽系统所有工艺设备、管道的安装,包含所有汽水管道和管件,热量计、流量计,减温减压装置及其附属系统,蒸汽出口联箱及其附属系统,阀门及执行机构,支吊架及其附件,电气盘柜,热控设备软硬件(华能睿渥HNICS-T316),电、热线缆敷设,仪表表计、仪表管道、热力管道及设备的保温及伴热;管道焊缝的检验并出报告,调试、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投产。部分材料供货范围包括:建筑材料、?57及以下管道材料、平台扶梯材料、保温安装辅助材料、电热安装辅助材料、流量测量装置小间的彩钢板房、管道支吊架以及满足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1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年至少1份火电机组工业供汽改造工程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