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福州 2023-2024年车辆运输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1-062)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福州 2023-2024年车辆运输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公司福州 2023-2024年车辆运输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村东安239号华能福州
2.5 服 务 期: 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发布进厂时间为准,若推迟,后续服务期限顺延。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者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且整改不到位的,或者承包商年度考核不合格时,招标方有权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
2.6 招标范围:华能福州 车辆运输服务项目,(1)负责招标方所管辖的大、中、小型车辆的管理以及调度工作,安全及时完成日常车辆各项运输任务。包括公务、接待、生产所需大、中、小型车辆使用驾驶,生产设备货物的运输等服务内容。(2)负责招标方因工作急需要公务车外出异地长途接送的任务。负责招标方中午厂内职工接送以及职工上下班的11辆通勤车接送任务,通勤车具体线路由招标方通知为准,如另增加线路,由招标方车辆管理人员填写工作任务单为准。负责招标方33辆通勤车大巴、中巴、面包车、小车等在福州市区停车费用的支付以及日常公务车辆在各省、市区车辆停车费用的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服务内容包含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或通勤车运输业绩。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