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福州 长乐北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水处理系统施工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1-056)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福州 长乐北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水处理系统施工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华能能源开发 福州 已对外供热,汽源从三期机冷再管道上抽汽,经减温减压后输出至供热蒸汽管网,最大供汽量为70吨/小时,供热参数为1.2MPa、300℃。为引进更多潜在供热用户,电厂计划对二、三期4台机组进行全方面改造从而实现机组热电联产,达到具备多参数、大容量、安全稳定的蒸汽保供能力,以满足长乐全区热用户的用热需求;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公司福州 长乐北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水处理系统施工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福建省华能能源开发 福州 施工现场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日,总工期为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1)原水预处理及污泥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2)机械加速澄清池、空气擦洗滤池、泥水浓缩池、超滤水箱、一级淡水箱、二级淡水箱、除盐水箱等地上式钢制设备的设备基础土建部分及与设备的接口工作;
3)锅炉补给水供水系统与一、二期锅炉补给水系统的连接、切换的改造工作;
4)新增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排泥水处理车间及其配套的火灾报警系统、暖通系统、生产视频监视系统;
5)拆除三期机组升压站旁两座彩钢板仓库,新建一个脚手架库和保温材料库;
6)管墩、管架、桁架、支吊架、设备布置所需的钢结构平台及阀门操作检修平台的制作安装、土建施工、除锈防腐及油漆;
7)电气及热工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8)各工艺系统之间所有接口安装;
9)施工范围内及临建占地所涉及房屋、建筑物、道路、绿化、植被、树木、栅栏、围墙、线缆、设备、管道移设以及地下障碍物清除、迁移及恢复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水处理系统施工同类工程业绩或新建600MW及以上容量的机组安装工程业绩。同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具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